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暴雨后赤脚进ICU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暴雨后赤脚进ICU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加强学生管理无可厚非。
同一只手的指头有长短,每所学校都有众多学生,有听话的,有顽劣的,有无心犯错的,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制定严格的纪律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处罚,无可厚非。
二、惩罚学生过错适可而止。
可以惩罚学生,但必须有人性化这一前提。而人性化必须是管理人员有人性。比如前段时间红绿蓝虐童案,就是管理人员无人性的体现,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儿女,简直是禽兽不如。
从本案来看,生活教官明知天气冷,也知衣单身薄,但仍用光脚,手撑地的方式进行体罚,是无人性的体现。对于女生,如果处于生理期,并有痛经表症,这种体罚很容易引发疾病。
有些老师体罚学生不是出于教育,而是让人怀疑ta有畸形心理。
贵港的这几个老师正是如此。大冬天的,ta们仅仅因为杨皓月同学睡觉时讲了几句话,就将其不穿外套、光着脚处罚到操场上做俯卧撑。
这哪里是教育人嘛,这简直是虐待学生成瘾。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然而我不知道将学生和老师调换一个位置,这些施虐的老师能不能接受这种处罚?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学生改正和进步,不是单纯为了处罚而处罚。这种以牺牲学生健康为目的的处罚很明显起不到教育人的目的。
那么它起到的作用只有负面的。负面作用就是在学生心中埋藏仇恨的种子,从而明里暗里和老师作对。你让学生往东,他偏往西。总之,学生就是不愿意如老师的意。
这样老师教育的效果事倍功半,甚至瞎子点灯白费蜡,一点效果也没有,而学生则破罐子破摔。最终结果将是双输。
更何况,这个事情当中,受罚的杨皓月同学直接因此导致病危,住进ICU病房,抢救了好几次。这真的让人痛心疾首。
这所学校的教育是失败的,首先与这所学校的老师素质有着密切关系。
这不,连记者采访杨同学的事情都被校方锁了起来。
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尤其是因为体罚学生导致重伤事件发生后,更加需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校方从开始到最后一错再错,让人们很遗憾。
希望这种采用集中营式教育的学校能及时改弦更张,同时也希望喜欢体罚学生的老师能尽快转变教育方式,从而使因为体罚而产生的悲剧能少一点,再少一点!
首先,我想说的是,无论是什么原因,老师体罚学生,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一个星期过去了,这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仍然处在昏迷之中,可以想像,教师对这位学生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
教师管理学生,就像家长管理自己的孩子一样,要有度。这其中,教师管理学生更要有法、有章可循。首先,要守法。国家有义务教育 法,前不久,刚刚公布了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规范,这些都规定了,教师不能体罚学生。其次,要依规。每个学校,都有许多规范教师言行的规章制度,面对学生,如何说,如何做,不能因为学生不听话,不守规矩,教师就可以体罚学生。
当然,我说到这儿,许多教师可能不高兴,不喜欢。我本身就是一名教师,我说的以上两点,依法、依规,其实质上,就是为了保护教师。现在,教育亿万人关注,教师的工作不好干。你不依法依规,就会让许多人抓住小辫子。就像这则新闻中提到的这位生活老师,也许,当时,学生确实不听话;也许,学生确实影响了大多数学生的休息;也许,老师怎么管,学生都不听。但是,无论多少个也许,学生毕竟是学生,学生错了,可以依校规处理。只要老师处理得过了头,最后,受处理、担责任的,还是老师。
所以,我的观点就是,管理学生,必须依法依规。
女生疑遭体罚致昏迷,记者采访反被锁,,体罚到底该不该存在?
12月11日,广西贵港市大圩镇第二初级中学一名叫杨皓月的女生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具体为什么还不知道,但是最有可能的是不久前学校的一次体罚。
11月29日,下着小雨,最低温15摄氏度。当天晚上,女生宿舍刚熄灯,207寝室的9名女生睡前说了几句话,被巡视的生活教官发现,要求她们下楼。下楼的过程很匆忙,有几个女孩子连外套都没有穿。她们都没穿鞋,站在冰冷的足球场上,三名生活教官,两男一女,开始进行体罚。
在此之后,9个女生中有好几个身体出现不适。
现在杨皓月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不能进行检查,诊断还不明确。可能是脑血管疾病引起了颅内出血,导致心跳呼吸停止。目前全脸功能衰竭,多器官功能障碍,随时可能因为循环衰竭,多器官衰竭死亡。
看到这里,我非常难受,一个初中生,如花似玉的年纪,现在随时有可能从这世上消失。更可恨的是,学校方面不仅不积极面对解决,对此事守口如瓶,还在去采访的记者快离开时锁住校门,阻止记者离开,叫来派出所民警,还在制造麻烦!
杨皓月每天的医疗费要两万左右,几天家里就所剩无几,这件事情应该尽快得到处理。杨先生希望学校可以伸出援手,承担该承担的部分。但是我觉得,那是学校的责任,不是“伸出援手”,如果真的和体罚有关,不仅学校,那三名教官也拖不了干系!
“体罚”一直是教育界的一个争议,到底“体罚”应不应该存在,“体罚”的程度,出现的情况,都是争论的点。我读书的时候也有“体罚”,打手,罚站,罚跑步,都有,就连“熄灯后不能讲话”这一规定都是有的。我记得我读初一的时候,学校不好,那时候寝室里就有人抽烟喝酒,我是女生,也被生活阿姨逮住过,也被叫下去跑过操场,晚上十点多。冬天被打手,冻包都打裂。我想很多人都经历过,那时候肯定深恶痛绝。近年来,也有家长呼吁,禁止体罚学生,但是,用一句不太贴切的话来说就是“又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家长又要孩子成绩好,又不让老师用点暴力,现在的孩子在家里宠惯了,老师如果只用说的,我觉得对很多学生来说都是没有威慑力的,要怎么去教好你的孩子呢?
我觉得,体罚是合理的存在,但是体罚的程度,方式,情况,需要控制,还需要因人而异,这是一门技术活了。在这件事情中,很明显就是没有恰当使用“体罚”,一个失败的典例。下着雨,还那么冷,还不让人穿衣穿鞋,真的很不人道。再有,女孩子,刚熄灯,就用的着这么重的惩罚?不是你的孩子你不心疼吧。
最后,希望教育者,本着“仁心”去工作,希望学校勇敢面对,给家长一个交代。
你好,关于“广西贵港一初中女生昏迷不醒疑似被体罚,记者采访也被锁学校”这个问题,我想说,近几年这种体罚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有的人还呼吁让体罚加入我们的教育制度中,我觉得很无语。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儿童中有三分之二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打骂;被调查的高中生和大学生中,有约30%的人因童年时被体罚而出现精神抑郁症状。
其实我认为还是监管力度和教育力度不够,我们应该从根本上解决人对于体罚的认知。目前教育部公开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虽然有管理规定,但是遵守的人又有多少呢?我们应该从认知上修改人们对于体罚的惯性意识,彻底的消除类似于“不打不成材”的观念。让那些动手伤害孩子的人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暴雨后赤脚进ICU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暴雨后赤脚进ICU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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